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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考核办法》的通 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  日

 

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奖罚,确保烟叶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根据《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及《茶陵县提升烟叶生产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种烟乡镇、村。

二、考核项目

种烟乡镇、村烟叶生产管理及技术措施落实;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乡镇、村以烟叶种植面积分三个类别采取“百分制”考核。第一类乡镇面积2000亩(含)以下,村面积300亩(含)以下;第二类乡镇面积2001-3999亩,村面积301-599亩;第三类乡镇面积4000亩(含),村面积600亩(含)以上。由县烟叶生产专项考核组按组织管理、苗前管理、大田管理、烘烤收购管理等四个环节进行考核评分。第一类乡镇村乘系数0.9,第二类乡镇村乘系数1.0,第三类乡镇村乘系数1.1,为最终得分。

(一)组织管理(12分)

1.成立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有工作班子(乡镇3人以上、村1人以上)、有烟叶生产管理台帐,计4分,每少一项扣1分。

2.在备耕育苗、移栽及大田管理、烟叶烘烤及分级、烟叶收购等关键性生产阶段有领导联席会议研究烟叶生产工作记录;有召开村主干安排烟叶生产工作会议记录;有烟叶生产工作检查、督查资料;积极参加烟草部门举办的烟叶生产技术培训班。计4分。对培训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酌情扣分。

3.积极配合县烟叶生产协调管理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计4分,不积极配合酌情扣分。

(二)备耕管理(35分)

1.落实计划(5分)。严格按收购计划落实面积。指导面积与实际移栽面积相符得5分,每正负两个百分点扣1分。

2.翻耕起垄(15分)。按规定时间、标准完成翻耕任务,并实行翻耕起垄两步走,计15分,每少10%扣1分,每发现一丘未达深度要求的田块扣0.5分。

3.烧制火土灰、堆沤土杂肥(15分)。所有烟农按技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每亩烟田烧制火土灰、沤制土杂肥共计1000斤,计15分,每少10%扣1分。

(三)大田管理(32分)

1.地膜覆盖移栽(10分)。按要求进行地膜覆盖计4分,按时完成烤烟标准化移栽工作的得4分,及时破膜揭膜计2分;未进行地膜覆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化移栽工作,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未按环境卫生要求处置地膜的发现一起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2.科学施肥用药(4分)。严格依照烟草部门所配送的烟叶专用肥、农药,按时、按量、按种类科学施肥、施药的计4分,每发现一户不按技术操作规程乱施肥用药的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3.中耕培土(10分)。全面按技术要求及时深中耕、除草、清沟沥水的计10分,每发现一户措施不到位的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4.打顶抹荪(4分)。按时按技术要求做到100%打顶抹荪,做到顶无花、茎杆无荪的计4分,每发现一户打顶抹荪不及时不彻底的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5.优化结构(4分)。按县烟草公司烟叶优化结构方案对田间不适用鲜烟叶在处理数量、处理方式、清除时间等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的计4分,每发现一户优化结构不到位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四)烘烤收购管理(21分)

1.烘烤前准备(3分)。各乡镇、村要制定烟水及烟叶调制设施管理办法,在烟叶税中提取管护资金用于烟水、烟路、烤房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在开烤前安排专人对烤房发电、加热、自控仪等设备进行检修。未开展或效果不好不得分。

2.烘烤分级(8分)。有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计8分。每发现一次烤房无人蹲守、编烟现场不清洁、分级混青、混杂、混部位,出现问题无人处置扣1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3.收购秩序(6分)。收购场所每出现1次打架斗殴、占秤霸秤、无理取闹扣0.5分,处置不及时,造成停秤1小时以上扣3分;出现一起聚众上访现象的扣0.5分,处置不及时扣3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4.烟叶质量(4分)。烟叶质量达到企业要求,严禁掺杂杂物、水份超标。发现一起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结果运用

由县烟叶生产专项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分时段进行考核,量化计分,考核结果与上年的烟叶税返、当年的评先评优、次年的烟叶种植计划挂勾。考核平均得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烟叶税返,给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烟叶种植面积不进行调减;低于90分,每少1分乡镇扣2000元、村扣500元,不参与当年评先评优,烟叶种植面积调减。前一年的烟叶税返分两次拨付,第一次在大田管理阶段考核结束后拨付全额款50%;第二次待年终考核结束后根据得分结算。

所扣罚的烟叶税返资金全部用于奖励当年考核排名前三名的种烟乡镇和前10名的种烟村,以及在烟叶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五、考核时间

上年度11月至本年度3月上旬考核组织管理、苗前管理情况;3月下旬至5月下旬考核大田管理情况;6月至8月考核烟叶烘烤、分级情况;收购考核根据收购时间而定。

六、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实地检查,由县烟叶生产专项考核组,根据烟叶生产考核环节,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与验收标准,对每个村随机抽查3-10户烟农的田块,进行考核评分。乡镇的考核得分除组织管理外取所有种烟村的平均值。

七、考核组织

成立县烟叶生产专项考核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烤烟办、县烟草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根据各次考核需要,考核组成员在县烤烟办、烟草局临时抽调。专项考核组下设办公室,由烤烟办一把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表

附件

茶陵县2018年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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