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大垅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茶陵县大垅水库位于茶陵县东北部的腰潞镇龙元村境内,位于洣水一级支流茶水二级支流石联河上游,距茶陵县城约28km。
本工程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农村饮水、拦砂减淤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总投资3.5亿元。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00公顷,其中征地140公顷,搬迁人口133人。水库拟建总库容1100万m3,设计灌溉面积5.4万亩(涉及腰潞镇、火田镇、思聪街道办事处和洣江街道办事处4个乡镇(办事处))。
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泄水与输水建筑物等组成,主坝为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高程295.0m,坝顶宽度6m,最大坝高68.0m;副坝为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高程295m,坝顶宽度6m,最大坝高42.0m;泄水建筑物布置在主坝中部,为WES堰,堰净宽25m;输水建筑物布置在主坝左岸,为输水隧洞+塔式取水。工程总工期36个月。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不利影响:施工期作业及改变水环境现状将对流域水环境及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占地、取弃土及水库淹没植被均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期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也将会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有利影响: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
(3)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砂石加工废水处理采取絮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采取投加絮凝剂,经沉淀池处理;大坝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加强环保宣传,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扬尘,保护施工区土壤、植被和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防噪声耳罩等进行保护。临时工程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地类型和立地条件,及时采取农业复垦或植被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监理与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
2、运行期
(1)不利影响:水库下泄低温水和部分河道减水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水库运行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如不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有不利影响。
(2)有利影响:提高腰潞镇的灌溉及供水能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3)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本工程蓄水前,进行彻底的库底清渣,水库蓄水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的控制。移民搬迁安置时,保护好植被,严格水土保持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由于工程施工、水库淹没、工程运动等活动对水环境、水生生物、陆生动物等自然环境因子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改善措施后,大多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预防或减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茶陵县大垅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16022111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570662522 电子邮箱:1024900510@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是否认可本项目。如果反对,提出主要反对理由。
(2)工程区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风险、环境管理、资源承载力等。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